基隆都市發展處誠徵薦任第8職等技正
徵才機關: 基隆市政府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8職等
職系: 土木工程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0-基隆市
有效期間: 108/03/11~108/03/21
資格條件: 1.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8職等以上,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3.無限制轉調情形者。 4.本職缺採外補方式辦理,凡本機關人員(含本府暨所屬高級中學、國民中小學、殯葬管理所、動物保護防疫所、體育場、家庭教育中心及公有零售市場)請勿參加投件。
工作項目: 1.本市各類都市計劃、都市設計、建築許可管理、使用管理、國宅業務之審核。 2.編擬都發處有關業務工作計畫及研究設計、法令規章研擬審核彙整。 3.出席或代理處長主持、參加各項相關會議。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本府都市發展處(基隆市義一路1號)
聯絡E-Mail: chenying@mail.kl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請附相片、每筆資料內容需詳細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填表人部份請簽名並加蓋私章),並備妥最近一次派令、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佐證資料於108年3月11日起至108年3月21日前E-mail至 chenying@mail.klcg.gov.tw,註明「應徵土木工程職系技正職務」,並請務必以電話確認:02-24201122分機1305人事處李小姐,逾期、所送資料不齊全或未符資格者不予受理。 2.本府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擇優進行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甄審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3.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4.本次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