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系大四都市規劃與設計實習(六)課程 邀請綠色和平組織董事張維修分享「空間與社會的互動敘事:面對文化資產保存中的行動主體」
都市規劃與設計實習(六) 課程演講
時間:2019/06/05 10:10-12:00
地點:都計系館50102 演講廳
講者:綠色和平組織 東亞分部 張維修 董事
講題:空間與社會的互動敘事:面對文化資產保存中的行動主體
本學期由成功大學都市計劃學系黃偉茹老師、葉如萍老師、張秀慈老師共同指導的都市規劃與設計實習(六),本次課程講座邀請目前擔任綠色和平組織東亞分部董事張維修先生前來分享文化資產的重要性。
當代社會與法律中對於文化資產有著多元的定義,不斷衝擊著社會與個人價值,什麼應該保存?如何保存?而保存後如何活化?活化的適宜性?這些討論不斷在各古蹟、文化資產議題中出現。講者利用兩個自身參與的案例,分享對於文化資產保存中的行動主體的看法,文化資產的保存是一個社會共識跟意義鬥爭的過程,在這樣的過程中如何去說服眾人,透過不斷釐清辯論去建立新的地方感、新的價值觀,而地方的情感和空間絕對與人相關,透過辯證的過程讓後代不斷連結地方、空間與社會。
自1982年通過文化資產保存法後經歷了四次修訂,對於文化資產的定義越趨廣泛,這些多元的定義不斷衝擊著社會中的人、事、物、時間與空間。文化資產的保存是時間的空間行動或稱之時間的空間介入,該如何定位、斷代、再現、詮釋或者建立社會共識,都是這個空間中的行動主體們所討論的。
講者首先以文化資產的生命週期破題,提報、指定、修護保存、再利用四個階段,在提報的過程中,很多文化資產就這樣消逝了,為什麼會消逝對應到最根本的問題是什麼應該保存?為什麼應該保存?自1982年文資法立法,1997年將文化資產指定的權力下放到地方政府,文資分類從第一級、第二級、第三級的分類模式轉變為市定文化資產,和過去國家角度思考下所定義的文化資產不同,地方開始從城市的角度思考所訂定的文化資產,從這個城市的歷史、這個地方、這些生活在這裡的居民出發,開始出現了很多不同類型的文化資產,例如:寶藏巖,過去是一個違建聚落,但這樣一個地方在城市歷史、價值上的意義使它成為被保存的對象,而這樣價值觀的轉變,是互相碰撞的,它是一個時代下社會共識跟意義鬥爭的過程,如何說服他人它雖然是個違建聚落,但它是重要的文化資產是要保存的對象。
再者,一個文化資產從物件、人、活動、空間場域、路線、地景關係、歷史紋理等都是環環相扣的,講者分享了兩個相當特別的案例,一個是六張犁政治受難者公墓與大溪社頭文化的案例。不論是有形還是無形文化資產的保存,都有其複雜的面向,行動主體是誰?以公墓案例來說,行動主體是過去受難者還是受難者家屬還是管理者還是保存支持者還是周邊居民?而回到文化資產的生命週期來看,誰能想像公墓的再利用是什麼?還有太多太多需要釐清以及和社會對話的過程。而大溪社頭文化的案例,目標是要保存的是一個地方的傳統宗教儀式,桃園市政府給了講者一個難題,就是「如何把無形文化資產裝進一個空間?」,一個地方的傳統宗教儀式涉及的是高度複雜的行動主體,這個文化要怎麼保存,首先問的是它怎麼出現的?講者經過多次訪調後發現這個文化的動力源於好的鄰里社會關係,因為認同這樣的文化所以參與,可以發現「人」這個元素,才是支撐這個文化資產的保存最重要的元素,再進行大溪社頭文化的歷史與產業盤點,拆解不同元素運用,創造保存與傳承的條件。在文化資產保存的過程中,傳承是個危機,在案例中運用新的文化動力的引擎,從五感的方式去開拓這個空間(新的工藝、音樂、舞蹈等),創造更多傳承下去的可能性,吸引眾人參與,每個參與的人都是這個文化資產的行動主體,透過不同的手段,不同的策展、不同的活動,把文化編織進空間,把人帶進空間,把文化與人連結。文化資產是一個社會過程,透過不斷的釐清、辯論、討論建立新的地方感、價值觀,如何把過去保存下來指向我們會有什麼樣的未來。
最後講者提醒我們,地方的情感與空間絕對與人有關,身為一個空間的規劃者,不要讓文化、讓空間變成靜態的地景與展示館,努力創造令後代不斷與這塊空間連結的可能性,是規劃專業可以思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