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實習】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112年度大專院校學生暑期實習實施計畫
實習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
實習名額
15名,供國內相關系所申請。
實習業務單位(/地點)詳如分署112年暑期實習業務內容分配表。
申請程序
由各學校系所統一提出申請,不受理個人申請。
優先推薦為進行「校外實習」必修課程修業(利用暑假赴專業機構實習至少30個工作日)之同學申請。請於112年4月10日前洽系助教室報名,並提交申請文件。
詳情請參見分署網頁公告:https://www.tcd.gov.tw/news_detail.php?id=741&site=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