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徵聘職務代理人一名
徵才機關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都市更新建設組)
人才區分
聘用人員
工作地點
臺北市
資格條件
- 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畢業,都市計畫、地政、不動產、防災、建築、土木、景觀、法律相關系(科、組、所)畢業者佳,具辦理都市更新、危老重建業務經驗者尤佳。
- 熟諳電腦文書作業處理,會操作Photoshop、Illustrator者尤佳。
-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情事者。
工作項目
- 協助辦理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及子法相關業務。
- 協助辦理中央都市更新基金相關業務。
- 協助辦理政府主導都市更新案相關業務。
- 0403震災後協助重建相關業務。
- 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
105404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都市更新建設組)
聯絡方式
- 意者請檢具(1)公務人員直式A4履歷表(請務必詳實填寫並親自簽名)(2)身分證影本(3)大學以上學歷證書影本(4)其他工作證明文件或證照影本等資料。
- 請於履歷表註明通知面試公文可寄達之郵遞區號及住址、可隨時聯絡之電話號碼(如行動電話號碼)。
- 請於113年5月17日前(含)(以郵戳為憑),逕寄【105404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都市更新建設組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聘用人員(職務代理人)】。
- 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退件、不通知(聯絡人:黃琡媛,電話:02-8771-2907)。
- 本案係育嬰留職停薪人員之職務代理人職缺,工作期限至職務代理原因消滅前1日止(預計至114年9月29日止),如聘用期滿或聘用原因消失須無條件解聘,不得申請留用或請求協助。
- 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候補人員1名,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由本署視業務需要考量進用。
- 本職缺月酬待遇薪資,研究所畢業為328薪點,換算薪資為新臺幣(以下同)44,280元,大學畢業為312薪點,換算薪資為42,1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