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徵聘職務代理人一名

徵才機關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都市更新建設組)

人才區分

聘用人員

工作地點

臺北市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畢業,都市計畫、地政、不動產、防災、建築、土木、景觀、法律相關系(科、組、所)畢業者佳,具辦理都市更新、危老重建業務經驗者尤佳。
  2. 熟諳電腦文書作業處理,會操作PhotoshopIllustrator者尤佳。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情事者。
工作項目
  1. 協助辦理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及子法相關業務。
  2. 協助辦理中央都市更新基金相關業務。
  3. 協助辦理政府主導都市更新案相關業務。
  4. 0403震災後協助重建相關業務。
  5. 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

105404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都市更新建設組)

聯絡方式
  1. 意者請檢具(1)公務人員直式A4履歷表(請務必詳實填寫並親自簽名)(2)身分證影本(3)大學以上學歷證書影本(4)其他工作證明文件或證照影本等資料。
  2. 請於履歷表註明通知面試公文可寄達之郵遞區號及住址、可隨時聯絡之電話號碼(如行動電話號碼)。
  3. 請於113517日前(含)(以郵戳為憑),逕寄【105404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342號都市更新建設組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聘用人員(職務代理人)】。
  4. 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退件、不通知(聯絡人:黃琡媛,電話:02-8771-2907)。
  5. 本案係育嬰留職停薪人員之職務代理人職缺,工作期限至職務代理原因消滅前1日止(預計至114929日止),如聘用期滿或聘用原因消失須無條件解聘,不得申請留用或請求協助。
  6. 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候補人員1名,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由本署視業務需要考量進用。
  7. 本職缺月酬待遇薪資,研究所畢業為328薪點,換算薪資為新臺幣(以下同)44,280元,大學畢業為312薪點,換算薪資為42,120元。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7e%ef%bc%88%ef%bc%88%ef%bc%81%ef%bc%8a%ef%bc%83%ef%bc%8a%ef%bc%88%ef%bc%83%ef%bc%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