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交通部鐵道局徵都市計畫工程員
徵才資訊
徵才機關:交通部鐵道局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都市計畫
正取:1
候補:2
工作地點:新北市
有效期間:114/01/13~114/02/07
資格條件
一、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院校畢業得有學士以上學位。
二、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含經薦任升官等考試或訓練合格)、具都市計畫職系任用資格者,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最近5年內考績至少3年列甲等。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限制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具都市計畫、國土計畫、地政、土地開發、用地變更、樁位測定等相關工作3年以上經驗尤佳。
工作項目:
一、辦理鐵路或捷運建設工程相關都市計畫變更、擬訂都市計畫、用地變更編定或申請使用 等事項。
二、辦理高速鐵路建設計畫新訂車站特定區計畫擬定、路線用地都市計畫擬定或變更、用地變更編定或申請使用等事宜。
三、參與各項捷運建設規劃階段相關都市計畫、用地取得內容審查事項。
四、統籌國土計畫相關法令制度彙辦及後續開發或使用許可等相關事項。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22041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9樓
聯絡E-Mail
ywhuang@rb.gov.tw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
聯絡方式: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4年2月7日前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完成應徵資料登錄及確認。並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請檢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現職派令、最近1筆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成)通知書(現職為交通事業機構人員請另附工作內容證明文件)、身心障礙手冊(有則檢附)等完整資料電子檔上傳至本職缺,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視為資格不符。聯絡人及電話:黃小姐:(02)80723333轉8512。
二、報名人員上傳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報名人員經書面審查符合資格者,將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不另通知,甄選後未錄取者,亦不另函通知。
四、本次甄選增列備取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詳情請參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項目明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