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務】都市計劃學系111學年第1學期系辦選課作業說明
都市計劃學系111學年第1學期系辦選課作業受理期間、對象、辦理程序如下,請參照辦理。
※ 受理科目:僅限本系開授課程(系號:大學部F2、研究所P2)
※ 第三階段系辦選課(限特定身分)
辦理期間:9月5日09:00~9月8日17:00止
受理對象:僅受理本學期復學生、延畢生、科目擋修者(含本系研究生下修基礎科目)、境外新生(國際生、僑陸生、交換生)、本系轉學與轉系生持特殊因素選課單送助教室選課。
※ 第三階段網路選課(全體學生)
辦理期間:9月12日09:00~9月16日17:00止
受理對象:全體學生。請自行上網選課,系辦不受理特殊因素選課申請。
※ 特殊因素階段系辦選課
辦理期間:9月19日09:00~9月22日17:00止
受理對象:因課程異動(系所停開課程、教師異動、時段異動),影響當學年畢業或專業修習學分不符最低標準,或經授課教師同意之個案等特殊因素需求者。
※ 系辦選課申辦作業方式 (限F2、P2課程)
1.受理期間:9月5~8日第三階段特定身分者、9月19~22日特殊因素申辦者。
2.申辦作業:
請填寫提交特殊因素選課申請單(請自行下載列印,或至本系助教室取單)。【補選科目須先洽詢授課老師同意簽名。若科目採遠距教學,請EMAIL徵詢老師同意簽名。】
繳交方式如下,可擇一方式申請。
(1)到校繳交:將申請單放置於本系助教室(一樓50107室)門口收件盒。請務必正確填寫聯絡資訊,以利需要時聯繫。填寫資料不全者,恕不受理。
(2)EMAIL繳交:申請單掃描檔(可併同任課老師同意電子郵件截圖)email至本系助教室( ta.upncku@gmail.com )
3.確認作業:
繳交選課單後次一個工作日自行至選課系統(我的課表)查詢是否申請補棄選科目已完成。若有問題請務必於系辦選課受理期間內洽本系助教室(06-2757575#54237)處理。
若未上網確認並於選課階段結束前向本系反映問題,日後若發現選課錯誤不得有異議。
※ 網路選課確認作業(全體學生)
辦理期間:9月23日09:00~9月27日17:00止
受理對象:全體學生。
作業方式:自行登入課程資訊及選課系統選課,確認選課結果。
注意事項:
1.未上網確認者,日後若發現選課錯誤不得有所異議。
2.經選課確認,發現多選課程,不得申請棄選,僅得線上辦理退選。
3.如遇開課單位課程異動、影響當學期應屆畢業等特殊原因者,請自行撰寫報告書(格式不限)敍明理由、申請人簽章,經授課老師、系主任核准後至註冊組經主管核可後辦理選課相關事宜。
4.學士班因融合通識學分不足,請於確認後列印申請表至註冊組辦理。
5.選課未達最低學分,而不補選者,請持「減修學分申請表」經程序核可至註冊組辦理。
※ 退選
辦理期間:9月23日09:00~12月2日17:00止
受理對象:須退選的學生(須符合修習學分上下限)
作業方式:
1.一般課程:自行登入課程資訊及選課系統選課,線上辦理退選。
2.密集授課課程:至選課系統彈性密集棄(退)選功能項作業,申請並填寫棄(退)選原因,此類課程開始授課後學生不得辦理棄選,課程開始至課程結束期間可辦理退選,課程結束後不受理退選。
若開課時間未設定或第一階段選課尚未開放,無法至系統辦理棄(退)選,學生須依開課單位之網頁公告辦理。(註:本系密集授課課程,請持本系密集授課退選單申辦)。
注意事項:退選學分低於規定修習學分下限者,須持減修學分申請表經程序核可至註冊組辦理退選。
※ 補充事項
1.本系(所)密集授課科目之補棄(/退)選,可隨時受理,惟密集授課課程開始上課後,僅可退選(成績單留有紀錄;須繳學分費)。申請單經授課老師同意簽名後,送交本系助教室申辦。密集授課科目退選單請自行下載列印(連結),或至本系助教室取單。
2.若有超減修學分狀況,請至註冊組網頁下載超(減)修學分申請表,依表列程序申辦,須於第三階段選課作業結束前完成。
附件:
都市計劃學系特殊因素選課申請單.pdf (另有odt版本)
都市計劃學系密集授課退選單.pdf (另有odt版本)
成大超(減)修學分申請表請至註冊組網頁下載